一、招标条件
本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—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(招标项目编号:E6528003931000968)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进行公开招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1.招标项目所在地区:库尔勒市
2.项目规模: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—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,主要包括1部+584m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及1部一采区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等内容。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。
3.招标内容与范围:
标段(包)编号 :E6528003931000968001001
标段(包)名称: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—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
招标范围: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—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,主要包括1部+584m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及1部一采区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等内容。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企业资质要求:1)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,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,在人员、专业技术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;2)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(MA),且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。凡属防爆设备的,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;属于特种设备的,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;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,需具有生产许可证;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。
2.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:/
3.投标其他条件:(1)财务要求:提供近三年(2020、2021、2022)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,包括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利润表等内容;(2)业绩要求:投标人近三年(2021年1月1日至今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至少具有1项投标设备(下运……
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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